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教師課堂教學質量,嚴格教師課堂教學
管理,規范教師課堂教學行為,提高教學運行管理效率,調動教
師教學積極性,促進學院教學質量全面提高,特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
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
國職業教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
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教育部《加強課堂教學建設、提高教學
質量的指導意見》以及《重慶科技職業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等相關規范,規定教師教學活動和教學運行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操
作規程。學校教學及其管理活動受本規范約束。
第三條 課堂教學是教學工作的核心環節,是教師為學生傳授
知識、培養能力、培養習慣、教書育人的主要場所,教師應把課
堂作為神圣的育人殿堂,做到愛國守法,敬業愛生,教書育人,
嚴謹治學,為人師表,用科學精神、精湛專業和人格魅力教育和
感染學生。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學生觀和質量觀,改革課堂教學,
提高教學質量。
第四條 本規范適應于所有課堂及任課教師。
第二章 任課
第五條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有關規定,取得教師資
- 2 -格證書或符合教師任職資格的人員,方有資格從事教學工作。新
參加工作的教師(含新入職本校的教師),均需參加崗前培訓,
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任課資格。來校兼課的外聘教師原則上須
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教務處、質量管理中心和人事處聯合審查
其授課資格。
第六條 教師應使用普通話授課(有特殊要求的課程除外),
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
第七條 教學工作任務由教師所在二級學院(部)下達,無特
殊原因,教師應無條件接受并承擔教學任務。
第八條 教師應完成相應的教學工作,包括理論教學、實訓教
學、崗位實習指導和作業批改、輔導答疑、考試及成績管理等日
常教學工作。教師還應積極完成相應的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
學改革等任務。
第九條 主講教師對本門課程建設提出統一要求,并對所主講
課程的各個教學環節及質量全面負責。
第三章 備課
第十條 教師授課前,要分析學情,了解學生的專業培養目標
及課程體系,認真研究本課程在整個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的地位
和作用,充分了解本課程與先修和后續課程之間的關系,處理好
與相關課程之間的銜接。
第十一條 認真研究所任課程教學基本要求,熟悉課程體系、
范圍和基本內容。根據課程標準的要求,結合學生實際,合理組
- 3 -織教學內容、選擇教學方式和考核評價辦法。要根據學科和行業
前沿的發展和科學研究成果,及時更新教案內容。
第十二條 教材選用要符合課程標準的要求,原則上選用優秀
規劃教材。認真鉆研教材,掌握教材內容的內在邏輯關系、結構
體系,明確各章節的重點、難點。廣泛閱讀相關文獻并選定相應
的教學參考書。
第十三條 任課教師應根據課程標準制定《課程授課計劃》。
多名教師開設同一層次的同一門課程時,由教研室組織課程組集
體備課(說課),統一教學要求,促進教師之間相互學習借鑒。
第十四條 完成專業空間、教師空間和課程空間網絡資源建設
任務,積極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編制好講義或教案,選擇合理的
教學手段,以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
第十五條 編制好所有用于教學的材料(包括大綱、教案、教
材、課件、實訓資源等)均屬學校的教學資料,在任課結束后收
集整理并由二級學院(部)歸檔。
第四章 課堂教學
第十六條 課堂教學是指教師在課堂進行的講授和指導。教師
應按照課程授課計劃上課。
第十七條 教師上課時應攜帶課程標準、授課計劃、教材、教
案、成績冊等教學資料。
第十八條 教師在每學期第一次授課時,要以適當的方式自我
- 4 -介紹,告訴學生聯系方式及輔導方式,以增進師生間的了解,向
學生說明本課程的性質、教學內容、教學要求、考核方式等事項;
向學生提示本課程的學習方法;對學生的出勤、課堂紀律、課堂
筆記、作業、學習等提出明確要求;對學生進行 3-5 分鐘的課堂
紀律要求方面的專題育人教育后,方能開始正式上課。
第十九條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做好學生考勤、課堂紀律、課
堂學習質量、課外作業或項目完成情況的學生課程平時成績記錄,
學生課程平時成績記錄表是否按照授課進度認真如實填寫,納入
教師個人崗位職責考核和質量管理中心日常教學督查的檢查內容
之一,學生課程平時成績記錄作為學生初修、補考平時成績認定
的重要依據,且平時成績須在教學過程中同步公布做到公開透明,
并說明平時成績、末考成績等項目在本課程學習中的重要性及其
在課程總成績中的比例。
第二十條 教師一般應提早 5~10 分鐘進入課堂,當上課鈴聲
響后,教師應語言表達“上課”,之后班長宣布“起立”,教師問“同
學們好”,之后同學問“老師好”,教師宣布學生“請坐”等禮儀和教
學組織程序 。
第二十一條 教師要靈活運用各種教學方法,不斷改進教學方
式,不僅要講授知識,還要培養學生的思考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
力。克服滿堂灌的現象,切忌照本宣科,羅列堆砌,平鋪直敘。
第二十二條 教師負責對學生進行考勤和維持課堂秩序。教師
上課前必須先對學生到課情況進行點名或考勤,并在學生課程平
- 5 -時成績記錄表上如實做好記錄,嚴格執行教師課堂管理“一課四責”
制,教師應對無故缺席或遲到、早退,打瞌睡、玩手機等不遵守
課堂紀律的學生及時進行教育和制止,如果放任,視為教師工作
失職,對于教師不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不認真備課、課堂準
備不充分、課堂不管理、課堂教學狀況差,輕者學院通報,重者
終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條 教師要重視教學效果信息反饋,及時聽取學生對
課程教學的意見、要求與建議,根據反饋情況及時調整,力求教
與學的協調一致。
第二十四條 教師在課堂內應保持衣冠整潔、儀表端正、言行
文明,原則上必須站立講授。教師在課堂上應關閉通訊工具,嚴
禁接聽、撥打電話、收發信息等。
第二十五條 教師在上課前必須要求學生將手機等通訊設備
上交到教室指定的位置。
第五章 課外輔導和作業
第二十六條 課外輔導是教學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輔導課外
學習的目的是培養學生獨立鉆研、自我獲取知識的能力和習慣。
包括:指導學生制定學習計劃,指導學生復習和預習教材、查閱
文獻資料和閱讀參考書,指導學生善于安排學習內容,合理利用
業余時間,指導學生掌握獨立學習的規律和科學的學習方法等。
教師要充分利用輔導答疑時間多接觸學生,了解學生學習情況,
征求對教學的意見。
- 6 -第二十七條 要利用網絡等多種渠道對學生進行輔導、答疑。
輔導答疑以個別進行為主。對學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難問題,也可
進行集體輔導。
第二十八條 在輔導答疑時要著重幫助學生解決疑難問題,啟
發學生思考,改進學習方法,并注意發現和培養優秀人才。對基
礎較差、學習方法不當、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予重點輔導幫助。
第二十九條 作業是教師為了配合課堂講授,讓學生更好地消
化、吸收和鞏固所學知識,引導學生進一步思考并解決有關問題
而布置的學習任務。教師應根據教學要求,布置適量作業(含思
考題、討論題),并確定作業的內容、次數及交作業的時間。
第三十條 批改作業是教師教學工作的一部分,教師應按時批
改作業。批改作業應認真、仔細。對不能按時完成作業的學生要
批評教育;對潦草、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業,應退回重做。對
作業中存在的普遍問題,教師要專門記錄,并且向學生作進一步
講解或加強訓練。
第三十一條 對學生完成作業的數量和質量要作好記錄(填寫
學生課程平時成績記錄表),并按一定比例計入修讀課程平時成
績。
第六章 實踐教學
第三十二條 實踐教學是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提高實踐動
手能力和創新能力的重要教學手段,與理論教學具有同等重要的
地位。實踐教學包括認識實習、實訓課、社會實踐課、課程設計、
- 7 -崗位實習等。
第三十三條 教師應嚴格按照課程教學標準和實踐教學管理
要求組織教學,不得隨意減少實訓項目或實訓內容。
第三十四條 教師應認真做好實訓準備工作,包括理論講述和
預備實訓。
第三十五條 學生實訓操作前,教師應先行示教并簡明、扼要
地講清實訓的目的、內容、要求,儀器設備的性能、操作規程和
注意事項等。在實訓過程中,教師要對學生實訓情況進行觀察,
解答出現的實訓現象和疑難問題,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各種儀器設
備和觀察、測量、記載、處理各項數據及結果分析、撰寫實訓報
告。注意培養學生嚴謹的科學態度和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
第三十六條 教師要重視實訓教學內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強對
學生創新思維和動手能力的培養,積極開設綜合型、設計型和創
新型的實訓。
第三十七條 教師應根據學生的操作技能和實訓報告的質量
以及考勤情況等,綜合評定學生實訓成績。
第三十八條 各類實習(含崗位實習)是在教師的指導下,應
用所學知識進行實踐的過程,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環節。實習是涉
及多方面內容的活動,各專業要指派有經驗的教師(或聘請實習
單位的有關人員)予以指導。
第三十九條 實習指導教師應按照教學計劃和教學實習標準
要求,編寫出實習指導書,對實習的目的、內容、時間安排、注
- 8 -意事項等應作出明確的規定,不得隨意取消或減少實習環節或內
容。實習前要選擇好實習場所,或提前到實習單位了解情況,做
好各項準備工作。
第四十條 實習應以學生獨立操作為主,指導教師示范表演、
講解為輔。
第四十一條 實習結束后,教師應認真進行書面總結,并做好
交流工作。指導教師應會同實習單位做好學生的鑒定,并評定學
生的實習成績。
第七章 課程考核
第四十二條 課程考核是評定學生課程學習成績和檢查教師
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每門課程和各個教
學環節(包括軍訓、實訓、實習等)結束后均應進行考核。
第四十三條 應根據專業人才培養定位,結合課程實際,對考
核評價方式進行改革。
第四十四條 提前結課課程的考試工作由任課教師向二級學
院(部)提出申請,二級學院(部)負責審核并組織實施,同時
向教務處備案考試具體安排時間,教務處對提前結課課程的考試
工作進行抽查。
第四十五條 課程考核應根據課程教學標準(含考核評價標準)
進行命題。注重考核學生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技能的掌握
及應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注重考核對啟發學生創
新思維和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作用。
- 9 -第四十六條 加大過程性考核比重,綜合成績評定應客觀、真
實地反映學生對該課程的掌握程度和學習質量。職業基礎類(A
類)課程期末考試成績占課程總評成績的 30%,平時成績占 70%;
職業技能類(B 類)課程期末考試成績占課程總評成績的 20%,
平時成績占 80%;職業訓練類(C 類)課程全部由平時成績構成。
第四十七條 建立和完善題庫制度,每開考一門課程,必須出
不少于 2 套試題及答案,其重復率不超過 25%;同時實行抽題制
(含補考),補考原則上必須由非主講教師改卷,對考試或補考
課程全部實行復核制度,復核率不少于 25%。對于考試漏題、改
卷放水的,將按照教學事故進行處理。
第四十八條 應做好試題保密、監考、評閱及試卷分析、成績
錄入和資料存檔等工作。
第八章 教學工作紀律
第四十九條 教師不得在課堂教學及其它教學活動中散布違
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的言論以及其他錯誤思想和觀點,
不得進行有悖社會公德的宣傳活動。
第五十條 教師要堅守教學崗位,不得隨意增減課時和其他教
學環節,未經審批不得自行調課、停課、私自請人代課、更換教
室等。
第五十一條 教師必須按時上、下課,不得遲到、早退,上課
期間不得吸煙、不得使用手機等通訊設備、做與教學無關的事。
上課需要使用手機的課程,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前(提前一周)
- 10 -- 11 -
向質量管理中心申報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二條 對經學校批準的各類病假、特訓和參賽等正當事
由缺考的學生應安排補考;
第五十三條 教師應嚴格考試要求,嚴肅考試紀律,不得泄漏
考題,認真按監考要求做好監考工作,考試結束后認真評閱試卷,
按規定時間錄入考試成績。
第五十四條 教師在完成教學任務后,必須做好教學材料的整
理、歸檔工作,不得私自截留教學資料。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規范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原《課堂教學規范》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