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1/10 來源:本站 發布人:經管學院管理員
志愿填報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進行網上填報,相關免試生須嚴格按照招生學校公布的招生專業及本專科專業對應關系等進行志愿填報,最多可填報3個院校順序志愿,每個院校可填報不超過3個專業志愿,具體時間安排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試院另行發文通知。
志愿填報結束后,各招生學校根據市教育考試院反饋的填報人員名單開展考查及錄取工作,并及時上傳錄取結果。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原則上由市教育考試院對社會公布并組織未被錄取考生進行一次征集志愿。免試生批次錄取結束后,如有結余計劃,由招生院校用于錄取其他專升本考生。
錄取時,各招生院校嚴格執行公布的招生章程,并負責遺留問題的解釋。要組織實施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的招生院校,需提前向社會公布具體考查時間、地點。各招生院校考查、錄取期間,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將對有關工作進行巡查指導。
(一)備案
招生院校錄取學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應于4月底前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市教育考試院在規定時間內打印錄取名冊備案存檔及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領取備案的錄取名冊后,依此填發錄取通知書。嚴禁在發布錄取名冊前,擅自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數據由市教育考試院按相關要求整理后報市教委,由市教委報教育部,作為招生學校進行新生學籍注冊的依據。
對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今后不再享受專升本有關政策。
(二)學生管理
招生學校要在學生入學時進行入學資格復查,不符合資格條件、未能正常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并按時獲得高職專科畢業證書的不得入學。專升本學生除不能轉學轉專業外,日常管理、畢業待遇等與招生院校相同年級、專業的學生相同。同時,招生學校應在專升本學生學歷證書上注明“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字樣,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學歷證書實際時間填寫。學位證書頒發按有關規定執行。招生院校在發放的錄取通知書或入學須知中必須明確載明以上內容。
專升本學生的學費等各項收費標準嚴格按就讀的同年級同類別同本科專業學生的規定標準執行。報名考試費按渝價〔2015〕322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由市教育考試院收取。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專升本免試招生工作的領導,統籌教務、招生、紀檢監察等部門做好本單位招生工作。要科學制定免試招生方案,做好生源分析、考試安全管理、教學管理、學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確保工作平穩有序。
(二)廣泛宣傳動員。退役軍人事務局、有關高校要加大專升本免試招生政策的解讀和宣傳,要認真做好免試生的資格審核、志愿填報指導等工作,確保每個學生充分了解有關政策及要求,防止發生任何炒作和負面輿情。
(三)嚴格規范錄取。有關高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加強各工作環節的過程管理及監督。要落實信息公開要求,公開咨詢及違規舉報電話,及時妥善處置信訪問題。
(四)嚴肅責任追究。有關高校和市教育考試院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加強工作監督管理,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對報名、考查、錄取等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一)截至報名時,相應技能競賽項目結果尚未公布的考生,應據實選擇其他考生類別進行報名,待競賽結果公布后進行確認及參加有關高校補錄。如補錄前已被錄取的,不再參加技能競賽免試生補錄。
(二)2024年春季退役的符合報名條件的大學生士兵,如在報名截止時能完成報名及資格審核的,可參加2024年專升本免試招生;如在報名截止時,未完成報名及資格審核的,可在2025年參加專升本免試招生。
(三)根據教育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有關文件精神,高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原則上在應征入伍地享受免試專升本政策。根據我市實際,自2026年專升本免試招生起,退役大學生士兵在應征入伍地享受大學生免試專升本政策,即:2026年專升本免試招生開始,從重慶市報名參軍入伍的普通高職專科新生、在校生及畢業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后,達到報名條件的,可參加我市專升本免試招生;市內高校普通高職專科新生、在校生及畢業生,從外省(市)報名參軍入伍的,退役完成學業后回應征入伍地參加專升本免試招生,不再享受我市退役大學生專升本免試招生政策。2024、2025年為過渡期,按現行辦法執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2024年1月下旬至3月上旬;
(二)志愿填報:2024年3月中下旬;
(三)學校考查及錄取:2024年4月;
(四)錄取名單備案:2024年5月;
(五)發放錄取名冊:2024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
(六)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2024年6月上中旬。
(七)技能競賽免試生補錄:2024年8月中下旬。
1.2024年重慶市普通高校專升本免試招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資格審查表
2.2024年重慶市普通高校專升本免試招生技能競賽獲獎學生報名匯總表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15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渝府辦發〔2022〕52號)、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進一步促進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十條激勵措施(試行)的通知》(渝教高發〔2021〕12號)、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重慶賽區比賽工作的通知》(渝教學函〔2023〕28號)等文件精神,近日,市教委、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發布了《2024年重慶市普通高校專升本免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2024年重慶市普通高校專升本
免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退役大學生士兵 (1)市內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從重慶應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并于2024年應屆畢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2)市內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職專科畢業生從重慶應征入伍,并于2023年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3)市內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應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并于2024年應屆畢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二)技能競賽免試生 高職專科在校期間獲得以下賽項相應等次獎勵的應屆畢業生,可參加技能競賽免試生招生選拔。 (1)獲得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國賽銅獎及以上獎項(金獎、銀獎可作為團隊成員,銅獎須作為項目負責人)、全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國賽銅獎及以上獎項(金獎、銀獎可作為團隊成員,銅獎須作為項目負責人)、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或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2)獲世界技能大賽、“一帶一路”國際技能大賽、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優勝獎及以上,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參加中國·重慶職業技能大賽、重慶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市級一等獎獎項。 (3)獲得全國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銅獎及以上獎項,獲得重慶市教委組織的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原大學生職場模擬招聘大賽)市級決賽銀獎及以上獎項。 技能競賽免試生,按照賽項及獲獎情況分為以下四個等次: (1)國家級競賽一等獎 包含: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金獎、全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一等獎、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一等獎、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金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世界技能大賽優勝獎及以上、“一帶一路”國際技能大賽優勝獎及以上、全國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金獎、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競賽類項目金牌銀牌和展演類獲獎項目視作國家級競賽一等獎。 (2)國家級競賽二等獎 包含: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銅牌、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銀獎、全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銀獎、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二等獎、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二等獎、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二等獎(銀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全國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銀獎。 (3)國家級競賽三等獎 包含: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優勝獎、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銅獎(項目負責人)、全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銅獎(項目負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三等獎(銅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全國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銅獎。 (4)市級競賽獎 包含:中國·重慶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重慶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市級決賽銀獎及以上。 (一)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校或者服役期間若受過處分,截至報名時,其處分已被學校或者部隊正式書面解除。 (2)學習成績好,能順利完成普通高職專科學業。 (3)身心健康,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自愿申請。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2)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此外,普通本科高校與高職專科院校貫通分段培養智能產業高端技術技能型人才試點項目(以下簡稱,專本貫通培養項目)中,轉段考核合格的高職階段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不納入專升本免試招生選拔范圍。如學生報名參加普通專升本免試招生,須放棄專本貫通培養項目轉段資格并報所在高職專科學校和相關普通本科學校備案,不再享有專本貫通培養項目升本待遇,造成遺留問題,學生自行負責。 (一)報名 專升本免試招生通過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網址:https://www.cqksy.cn)進行報名。具體時間及要求由市教育考試院另行發文通知。 各區縣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及高校要積極主動,多渠道告知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技能競賽免試生有關政策。如學生同時符合多種類別(如:普通畢業年級考生、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退役大學生士兵、技能競賽免試生等),根據本人意愿選擇其中一種類別報名,并參加相應類別的考試(考查)。一旦選擇以免試生類別報名,將不再安排全市統一文化課考試。報名時確定的考生類別,作為考生參加考試(考查)和錄取的依據,在報名后的考試(考查)、填報志愿和錄取等環節,均不得更改。 (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貫穿報名、考試、錄取全過程。 (1)退役大學生士兵資格審核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各專科畢業學校和市教育考試院具體負責。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由安置地(或戶籍所在地)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身份審核,市內高校退役大學生由所在(畢業)高校負責資格審核,市外高校退役大學生士兵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資格審核。有關考生報名時,須提交入伍通知書、退役證、學歷證書(或學信網出具的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立功受獎材料以及經有關單位簽字蓋章后的《重慶市2024年免試專升本招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資格審查表》(詳見附件1)等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相應的工作時限及具體要求,由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全市整體安排和要求另行發布,各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各高校及考生應按市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2)技能競賽免試生資格審核及獲獎等次認定由學生所在(畢業)學校負責。有關考生若在多個賽項獲獎,應以取得的最高獎項申請免試資格。學校審核后的考生名單,應在報名截止后三日內報我委相關處室進行復核。最終認定的學生名單及獲獎等次,作為考生志愿填報及錄取的依據。 審核工作按照“誰主管、誰審查、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于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等手段取得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考查和錄取資格,已入學并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學籍,并依規依紀對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為我市具有普通專升本任務的市屬本科院校。 (二)招生計劃 各招生院校專升本免試招生計劃在本校2024年普通專升本總計劃中分別單列退役大學生士兵、技能競賽免試生計劃。招生院校要根據本校發展定位類型(學術研究型、應用研究型、應用技術型)、辦學整體條件及各專業辦學條件、專升本招生總計劃和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特色等綜合考慮,統籌免試生與普通專升本考生、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招生規模,合理安排免試生計劃,并分專業(類)制定招生計劃。市教委可根據生源情況調節或指定相關高校增減專業(類)招生計劃。 對于無對口或相近本科專業的高職專科專業,暫不開展普通專升本招生工作。有關生源學校要根據本校免試學生實際,加強與招生學校工作對接,積極主動了解本校相關專業(特別是有首屆畢業生的新專業)與本科院校招生專業的對應情況,若確無對應本科院校及專業招生的,要負責做好學生的解釋說明工作。 (一)符合資格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于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文化課考試。各招生院校可根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組織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依據考查結果,并綜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間成績、服役期間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參軍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被評為“四有”優秀士兵的,相關院校可優先或加分錄取。 (二)符合資格條件的技能競賽免試生,免于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文化課考試。各招生院校可根據本校發展定位類型、辦學整體條件及各專業辦學條件、專業特色及招生計劃等綜合考慮,按照國家級競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市級競賽獎的先后順序提出技能競賽免試生最低報考要求,并可根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組織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依據考查結果,結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間成績、在校期間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三)各招生高校要按照總體要求并結合本校實際,科學制定本校專升本免試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應明確招生專業、對應專科專業、專業類別、招生人數、最低報考要求、是否組織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考查內容、考查方式、考查時間及地點、錄取辦法(含同分錄取辦法、專業志愿錄取規則等)、優先錄取或加分條件、咨詢和舉報電話以及其他須知等。招生章程須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備案后,于志愿填報前對外公布。鼓勵招生院校通過聯合考查或成績互認等方式,減輕考生考查負擔。考生在志愿填報前應詳盡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 免試生在報名時須確定專科專業類別(即:普通文科類、普通理工科類、計算機類、英語類、藝體類、小語種類)及專業科類(即:文科、理科)。各專科專業類別由生源學校具體明確并負責解釋。文、理科按就讀高職(專科)專業當年招收時規定的科類性質或學校專業人才培養定位等確定,文、理科兼收的專業由生源學校確定專業科類,并負責做好學生的解釋說明工作。免試生應與同校同專業同方向普通專升本考生專業類別及科類相同。 報名時經生源學校及考生本人確定的專業類別和專業科類,作為考生參加考查和錄取的依據。在考查、填報志愿和錄取等環節,均不得更改專業類別和專業科類。 免試生在報名時須確定專科專業類別(即:普通文科類、普通理工科類、計算機類、英語類、藝體類、小語種類)及專業科類(即:文科、理科)。各專科專業類別由生源學校具體明確并負責解釋。文、理科按就讀高職(專科)專業當年招收時規定的科類性質或學校專業人才培養定位等確定,文、理科兼收的專業由生源學校確定專業科類,并負責做好學生的解釋說明工作。免試生應與同校同專業同方向普通專升本考生專業類別及科類相同。 報名時經生源學校及考生本人確定的專業類別和專業科類,作為考生參加考查和錄取的依據。在考查、填報志愿和錄取等環節,均不得更改專業類別和專業科類。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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